每年的交通事故給我們帶來了無比沉痛,因此我們要預防交通事故,盡量做到行車遵守交通規則。行車不能急于一時,否則將帶來的是傷亡發生,所以平常車主行車要格外小心,F在我們分析造成交通事故五點原因。
一、自然條件和其他因素的影響
在風、雪、霧等惡劣氣候條件下致使道路狀況惡化,視線不良等容易造成交通事故。在遇到較為嚴重的自然災害如地震、積水、暴風雨等致使車輛失去控制則更容易造成行車事故。
另外,行人和騎自行車的人不遵守交通規則也是造成交通事故的重要因素。特別是在自行車交通占有絕對優勢的情況下,更是不可忽略的成因。 在行車中的意外事故也是常有發生的。如聾、啞人聽不到鳴笛聲而不知讓路,精神不正常的人或瘋傻人突然奔向車前等都能造成交通事故。
二、酒精及藥物對交通安全的影響
(1)血液中酒精濃度與駕駛能力的關系酒精會使大腦高級神經紊亂,從而破壞人們正常的生理機能。所以酒后開車所造成的交通事故在世界各國都占有相當比重。我國交通規則中明確規定;嚴禁酒后開車。
酒精對水有很好的親和性,飲酒后,酒精容易被胃粘膜、腸粘膜迅速吸收,而透滲于身體組織之內。進入血管內的酒精溶于血液中而循環于體內。
試驗表明,血液中酒精濃度達到0.3‰時,駕駛能力開始下降,達到0.8‰時,誤動作比正常人增加16‰。酒精濃度超過0.9%時,其判斷能力比正常
人下降25%.總之,隨著酒精濃度的增高對駕駛機能的影響越來越大。致使駕駛能力下降,操作方向盤的正確性降低,所以容易造成駕駛的車輛向靜止的物體如停故的車輛或安全地帶的電線桿等沖撞。酒精濃度增加能使駕駛人員的視力下降,容易看錯道路(特別是夜晚)而將車翻到路外。在夜晚行車時,由于對面車燈晃眼和意識朦朧,也常有與對面來車發生正面沖撞的情況?傊坪箝_車是十分危險的,害人害己,應予嚴禁。
(2)藥物對駕駛能力的影響。有些藥品如巴比妥等催眠劑對中樞神經系統有直接作用,從而對人體產生各種效應,如困怠、思睡、昏迷等,以致影響駕駛能力。有的駕駛人員由于失眠深夜服用催眠藥,早晨又要早起行車,藥品的作用還未消失,致使行車途中精神不佳,犯困打盹,很容易造成行車事故。又如有的駕駛人員因疾病或其他原因而服用一些對神經系統有麻醉作用的藥品,也可產生如上述效果。
近些年來人們經常服用一種弱鎮靜劑-安定。駕駛人員服用這種藥物,能使其駕駛技能下降和對周圍環境的不注意,與酒后開車有著同樣的危險。
國外試驗,讓駕駛模擬汽車的人員,一組服用15mg安定,另一組喝酒使其血液酒精含量略超過許可范圍,這些駕駛人員不論是吃藥的還是喝酒的,對保持汽車在規定的車道內行駛或控制速度同樣都有困難,而且在超車時多半要碰撞。
研究人員還通過對127名因交通事故而死亡的駕駛人員的血液檢驗,發現其中10%的人含有安定成分。牛津大學的研究人員將處方記錄與醫院病歷及發生情況對照后斷定,弱鎮靜劑——安定使嚴重的交通事故增加了將近5倍。
三、道路狀況不良或缺少道路安全措施
道路狀況不良是導致交通事故的潛在因素。道路狀況的優劣主要指道路的線形,曲線半徑的大小,道路的坡度和路面寬度,路基和路面等。
道路的安全措施主要指交通標志、信號、路面標線、照明、安全島、安全護欄、隔離欄柵等。在急彎、窄路、陡坡、交叉路口和鐵路道口等應設置警告標志、在禁止超車處、禁止掉頭處、禁止鳴笛處等應有相應的禁令標志。對于限重、限束、限高、限寬處也應有明確的限令標志。應有的交通標志和設施而沒有或不全容易造成行車事故。 四、車輛技術性不好
車輛的技術性能主要指車輛的結構、性能、強度等。經常出現故障的關鍵部位和系統主要有制動系統的轉向系統。這些關鍵部如出現故障常常會造成行車事故。
五、駕駛人員的違章駕駛和精神不集中
駕駛人員的違章作業常常是造成交通事故的主要成因。如在不應該或不允許超車的地方強行超車,或超車不提前鳴笛,前車尚未示意讓路就超車等。
駕駛人員該讓的車不讓,甚至故意的不讓超車。在交叉路口支線車不讓干線車先行,轉變車不讓直行車先行等很容易造成事故。
在會車前不減速不鳴笛或在狹窄地帶搶道。夜間會車不關閉大燈等。超速行車,使車輛的穩定性降低而難以操縱,延長了制動距離,擴大了制動非安全區,使駕駛人員判斷情況和躲避險情的時間縮短,都容易成為肇事成因。
行車過程中精神不集中也是造成交通事故的重要因素,如有駕駛人員因家庭、工作等不順心而思慮,因受有某種刺激而過度興奮或沮喪;在行車吸煙、吃東西與坐車的人談笑或聽收錄機,有的因輕車路熟而麻痹大意等都能使駕駛人員精力分散,致使觀察邽望失真或不認真邽望觀察而造成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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